退款政策

ClairSkincare 退货及安全政策

7 天退货政策

自送达日起,您有 7 天时间可以申请退货。 适用于香港、中国、新加坡、泰国、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。 其他国家/地区不提供退货服务。

资格要求

要符合退货资格:

✅ 未开封产品:原始工厂密封完好,安全标签未破损
✅ 未使用状态:无使用、测试或篡改痕迹
✅ 完整包装:原始包装盒连同所有组件
✅ 包括购买凭证

以下情况将自动拒绝:

❌ 任何封条破损或产品已开封
❌ 产品有使用/测试痕迹
❌ 缺少组件/配件
❌ 没有购买凭证

退货运费

根据香港《货品售卖条例》(第 26 章):

情况 谁支付 法律依据
改变主意 客户 第 16(2) 条
产品有缺陷 ClairSkincare 《消费品安全条例》
运送错误货品 ClairSkincare 第 14 条
怀疑冒牌货 ClairSkincare * 《商品说明条例》
* 产品价值超过 HK$1000

 

地区成本差异

  • 中国:除非卖家出错,否则由客户支付(《电子商务法》第 24 条)
  • 新加坡:遵循香港政策(客户承担费用)
  • 马来西亚/印度尼西亚:客户承担费用

如何发起退货

  • 电邮至 support@ClairSkincare.com,提供:
    • 订单编号及未开封产品的照片
  • 我们会寄出:
    • 预付标签(如果属于公司责任的退货)
    • 退货地址(如果客户决定退货)
  • 在 7 天内使用以下方式寄出:
    • 香港/中国:顺丰速运
    • 东南亚:DHL E-Commerce

欺诈预防措施

冒牌产品索赔

  • 举报流程:
    • 怀疑冒牌货必须通过电邮举报,提供:
      • 产品/批次代码的高清照片
      • 产品开箱的未经编辑视频
      • 原始购买收据
    • 在调查结束前,请勿丢弃产品

验证协议:

  • 我们会:
    • 与品牌验证数据库交叉检查
    • 与官方品牌合作伙伴(L'Oréal、Estée Lauder 等)核实
    • 对高价值索赔(>HK$5,000)进行实验室分析

欺诈索赔政策:

  • 虚假冒牌货举报将导致:
    • 立即终止帐户
    • 根据香港《商品说明条例》处以 HK$50,000 罚款
    • 举报至:
      • 香港海关(24 小时热线:+852 2815 7711)
      •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(NMPA)
      • 东盟化妆品委员会

法律合规

本政策遵守:

  • 香港:
    • 《防止贿赂条例》(第 201 章)
    • 《消费者委员会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》
  • 中国:
    • 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(CSAR)
  • 东盟:
    • 《东盟化妆品指令》(ACD) 2023

举报人保护

  • 电邮至 support@ClairSkincare.com 以保密方式举报:
    • 供应商/履行代理的不当行为
    • 员工欺诈
    • 供应链违规行为

损坏/缺陷物品

  • 在 24 小时内举报,提供:
    • 照片/视频证据
    • 运输箱图片
  • 对于公司责任问题:
    • 免费退货标签

不可退货物品

加强卫生协议

  1. 产品安全封条
  • 所有化妆品均包含三重保护:
    • 带 ClairSkincare 标志的外部收缩膜
    • 瓶盖下的内部箔纸封条
    • 批次特定二维码贴纸
  1. 不可退货的卫生敏感物品
  • 绝对不退货:
    • 睫毛膏/眼线笔
    • 唇部产品(口红、唇彩)
    • 护肤品试用装
    • 化妆海绵/涂抹器

销毁政策:

  • 根据以下规定销毁已开封的退货:
    • 香港《公众卫生条例》(第 132 章)
    • 东盟化妆品 GMP 指南
  1. 消毒过程
  • 经批准的未开封退货会经过:
    • UV-C 消毒室处理
    • 72 小时隔离期
    • 重新密封并贴上 "已消毒及重新认证" 标签
  1. 客户责任
  • 切勿接受以下送货:
    • 外部封条破损
    • 包装盒/产品上的批次代码不符
    • 有液体泄漏迹象
  • 在 2 小时内举报受损包装,并提供视频和照片

退款流程

  • 退款仅在实际检查后发放(收到后 5-7 个工作天)
  • 客户支付的退货:运费。
  • 滥用退款保证将导致永久帐户封锁

法律合规

本政策遵守:

  • 香港:
    • 《货品售卖条例》(第 26 章)
    • 《消费者委员会退货指南》
  • 中国:《电子商务法》(第 20-24 条)
  • 东盟:《电子商务交易框架》

联系方式